新华网南京5月3日电 (记者 杨维汉 崔清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黄胜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回顾:黄胜被指明码标价卖官 人送外号“黄三亿”
2013年4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黄胜的刑事责任。有媒体报道称:大肆卖官、帮亲友敛财、生活腐化,成了黄胜仕途上的3条肥硕蛀虫。
官位交易明码标价
据称,在黄胜主政德州期间,官位的交易渐渐由暗箱操作变为明码标价,县委书记50万元,县里某个局的局长20万元,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元。
黄胜被“双规”后,不少人还将其敛财的矛头指向他的妻子严茜子。有网友爆料,严茜子在德州开发房地产,凡是看好的地段,她会不由分说地强拆。
另有山东省委系统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此次黄胜被查,与他的一名祖籍上海的女性亲属大有关系:“她找人成立空壳公司,几乎承揽了黄胜在德州能插手到的所有工程。”
人送外号“黄三亿”
有人送给黄胜一个“黄三亿”的外号,意指其敛财之巨,还有报道说他贪污了90亿美元。按现行汇率计算,90亿美元约合567亿元人民币,而德州市2010年全年的财政收入才只有72.9亿元,即便全市人民不吃不喝,把钱全都给黄胜,他也要将近8年才能“贪满”这么多钱,这显然不合情理。不过,据一位接近山东省政法系统的知情人士透露,黄胜虽未必能贪到3亿元,但大体的涉案金额可能上亿。
假离婚变成“裸官”
其实,黄胜在副省长位子上坐得并不消停。从2009年开始,黄胜在德州的“四大金刚”就接连落马:2009年10月,德州原副市长张如廷被“双规”;2010年4月,德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王德才被“双规”;2011年5月,德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白寒冰被“双规”;2011年9月,曾任德州市常务副市长的苗仲华被“双规”。这些都让黄胜如坐针毡。 实际上,黄胜在贪腐路上也是做过一些“应变”准备的。一种说法称,黄胜深知中央对官员妻子或子女经商的一些规定,所以和妻子严茜子早就搞了假离婚,但他们离婚不离家,即使严茜子包揽的工程出了事,也可以找一个“与黄胜无关的理由”。另一种说法称,黄胜和严茜子的儿子黄严及黄严的妻子两人一同去了加拿大,而严茜子也办了移民手续。从这个角度看,黄胜是不折不扣的“裸官”。德州法院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据他所知,黄胜在德州时还没有如此明显地安排后路,如果说黄胜真有假离婚和“裸官”之事,也应该是在他升任副省长之后。因为那时候告他的人明显增多,也许他心虚,提前做了准备。
在“行宫”洗鸳鸯浴
据称黄胜好女色。有传闻说,他每到一个地方视察工作,最后一项议程通常是找个陌生的姑娘去宾馆开房。德州某县一位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对此说法表示怀疑,认为“连30%的可能性都不到”。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黄胜每到一个地方视察,派头非常大,不仅有警车开道,还会出动武警戒严,他想随便去宾馆开房,也不太方便。
位于德州市老城区的广川宾馆,是一些媒体笔下黄胜的“行宫”。据当地人介绍,广川宾馆是私营宾馆,大约兴建于上世纪90年代,共有5层。有媒体称:“一出4楼电梯,迎面正对着一个大房间,里面有多个宽大的浴室供客人淋浴。除了浴室,还有吧台、舞厅、台球室、舞蹈室、射箭室等。黄胜等官员当年曾多次在里面洗鸳鸯浴。”据新华社、《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