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盖房子,却因未弄清土地来源,办好的房屋所有权证被撤销。近日,罗庄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房屋行政登记案,依法撤销了李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李某是市区某居民委员会居民,2006年,李某看到居委西侧有一大片空地,他在未搞清土地来源的情况下,在该土地上盖起了四间房屋。2007年,居民委员会违规为李某出具了土地证缺失证明等文件,根据这些材料,某房产管理部门为李某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后查明,房屋座落土地已于2001年被确权为某实业公司享有使用权。
法院认为,某房产管理部门在李某未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即为其颁证,颁证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崔凡荣 厉建鹏 来源:琅琊新闻网